“克隆”出租車被罰千元記12分 GPS全程追蹤監(jiān)控

        本報6月25日訊(記者高紅日)省城一出租車主動歪腦筋,花錢從外地購買了一輛與自己出租車同品牌的已營轉(zhuǎn)非的出租車,改造成一模一樣的“克隆”車,然后把自己的車轉(zhuǎn)租給別人,兩輛車共用一套手續(xù)。交警部門接到舉報后迅速將“克隆”車和真出租車查獲,車主也受到了罰款1000元、記12分的處罰。

  6月20日上午10時許,市中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舉報:一輛形跡可疑的綠色桑塔納出租車,車牌號為魯AT3764,經(jīng)常在市中區(qū)十六里河派出所附近出現(xiàn)。不同于其他出租車的是,駕駛員不出去做生意,而是在原地守株待兔,很像黑出租車。GPS全程追蹤監(jiān)控。

  接到舉報后,大隊指揮中心立刻調(diào)度十六里河中隊民警趕往現(xiàn)場。民警趕到現(xiàn)場后,出租車駕駛員一看形勢不妙想跑,被民警攔下并告知讓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。駕駛員劉某只出示了駕駛證,說行駛證沒有帶。民警告知其如果未隨身攜帶駕駛證、行駛證要依法扣留車輛。這時劉某出示了行駛證,民警打開一看,行駛證上登記的車牌號為魯A110B1,而不是出租車號牌魯AT3764。在民警的再三追問下,駕駛員劉某終于說出了事情真相。

  原來,劉某是一名出租車司機,自己也擁有一輛牌號為魯AT3764的綠色桑塔納出租車。2009年他托朋友從廣東購買了一輛同品牌營轉(zhuǎn)非的出租車,按正常手續(xù)過戶以后,劉某為逃避各種費用便動了歪腦筋。他把買來的二手車改造成和自己現(xiàn)有出租車一模一樣的“克隆出租車”,兩個車用一套手續(xù)。手續(xù)齊全的出租車他租給了別人,自己卻駕駛這輛“克隆出租車”,沒想到“克隆車”終究落入法網(wǎng)。

  24日,市中交警大隊交通科又與客運管理處和魯能出租車公司取得聯(lián)系,查找牌號為魯AT3764的綠色桑塔納出租車。25日上午,通過出租車GPS定位系統(tǒng),交警人員終于在市中區(qū)土屋路附近,將該出租車查獲。

  劉某的這種行為屬于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。根據(jù)有關(guān)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劉某受到罰款1000元、記12分的處罰并移交濟南市客運管理處作進一步處理。